政务公开

关于加强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

2021年04月08日 08:53  来源:

丰林镇、聂桥镇、吴山镇、车桥镇人民政府:
 

截止2021年3月中旬,我县4个建制镇已建成并运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丰林镇2016年已建成运行,其他3个集镇正在试运行调试中。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现就加强我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保障设施有效运行,切实发挥好处理设施效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是做好城乡水污染治理的重要保证。各建制镇要把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作为深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各建制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已建成的处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保障设施充分发挥效益。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日常调度,对已建好的污水处理项目务必要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各项指标要求,控制进水浓度和出水浓度,实现达标排放。

二、全面开展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各建制镇要立即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全面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对本辖区所有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自查,对未有效运行的设施要查明原因,针对问题分类处理、精准施策。对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限期完成;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整合各方力量,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抓紧推进整改。在问题处理期间,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三、强化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落实。各建制镇要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切实落实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运行责任人。完善和落实运行管理制度。各建制镇要建立健全处理设施的巡查、记录、维修、安全、应急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台账,组织开展对运行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设施运行管理中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等保障制度的落实。处理设施因故确须停运的,要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停运原因、停运时间以及处置措施,并在恢复运行后立即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

四、定期检测。污水水质要委托第三方每月定期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五、加强运行管理督促指导。我局将加强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定期调度设施运行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调研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发现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设施持续有效运行。

20214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