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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商住小区物业服务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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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商住小区物业服务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新春佳节将至,为加强春节期间我县商住小区的安全维稳工作,营造祥和、平安、欢乐的节日气氛,有效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商住小区物业服务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商住小区物业服务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小区要周密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 

2、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制度,要求在小区宣传栏上公示物业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值班电话、紧急报警和常用电话等相关内容。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编制,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物业公司要坚持领导带班,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做出反应。 

3、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春节期间是偷窃、抢劫案件的高发期,物业公司必须加强对小区内各主要出入口的岗位值班和小区内的巡逻制度,确保春节期间安保人员在岗在位,人员不减、力度不减,尽职尽责履行安全保卫任务。做好小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提醒业主春节外出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煤气、自来水、电等阀门是否关闭,提醒养宠物业主加强宠物的看管工作,以防春节期间宠物伤及他人。

4、提前做好各类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梯、消控和监控设备正常率100%和电梯、监控对话人员24小时值班。对目前设施设备存在故障的,须与小区业主商议,经同意后,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确保在春节前将故障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到位。加强小区电梯日常使用的管理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节假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约束电梯维保单位做好值班和应急抢修预案,确保小区电梯电费按期足额交纳,严禁发生小区电梯因欠费、未维保或未年检造成停运,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对未及时、细致做好电梯节前排查排障和节日内维保值班应急预案的物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严肃处理,给予处罚。

5、做好小区内的防火工作。特别注意预防由于使用自备电源发电等引发的火灾事故的发生。节前物业公司应重点检查小区内的消防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消防管道能否正常供水。小区内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排查处理,对楼道间堆积的杂物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6、做好小区内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宣传、劝导和管理工作,应将《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见》及《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在宣传栏上张贴,动员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违规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发现小区内的流动摊(点)或经营企业非法储藏、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应对其进行劝说并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对个别业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苗头应予以劝导、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110指挥中心,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小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检查及督导工作,对未做好劝阻和报告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严肃处理,给予处罚。 

7、 做好小区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涉及公共安全的宣传、劝导和管理工作,小区内安装了集中式电动车充电桩的,要启动充电设备并引导业主使用,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影音资料的采集保全工作。

8、做好小区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随着春节返乡小区车辆增多,应着重加强小区车辆停放的引导工作,确保车辆有序停放,不堵塞消防通道和交通出入口。

9、做好节前保安、保洁、农民工等各岗位工资发放工作。严禁拖欠和不兑现各工种应得薪酬,确保不发生群体访、越级访等非正常上访事件。

10、加强小区内的卫生保洁等工作,及时清运小区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不堆积。确保春节期间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加强对装修住户的管理,做好区域内的节日气氛布置,提高物业服务品质。

各企业接此通知后,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春节期间(1月24日至1月30日)值班安排表报到我局物业管理股。节前,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信访维稳不稳定因素,须立即向我局或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我局值班电话:0792—4668751。

特此通知!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