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转给县不动产登记局项目
二、取消权力或保留权利但取消收费的项目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文件精神,我局有两项行政权力取消或保留权利但取消收费的项目:
1、取消权力项目。名称: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建筑白蚁预防费征收。项目编号:360426FG-ZS-0019,项目类别:行政征收。该行政权力取消,停止征收白蚁预防费。
2、保留权利但取消收费的项目。
名称:二手房产权证办理指南、房屋所有权转移(包括:赠与、继承、产权互换、兼并、合并、分立、分割、买卖、生效法律文书等)。
以上服务项目保留,但其中涉及的交易费全部取消,登记费(工本费)由不动产登记局收取。
三、现有涉及收费的行政权力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公有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租金征收。项目编号:360426FG-ZS-0018,项目类别:行政征收。
2、该项目的收费已全部进入县政府财政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