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我市受理首笔省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5年09月07日 15:35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我市于810日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新政策,其中包括启动省外异地贷款业务。新政通过《九江日报》、《九江晨报》、《浔阳晚报》、《九江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广泛宣传后,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受到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普遍关注。

824,在广东某公司上班的一名九江籍职工,前来我中心办理异地贷款业务。该职工户籍在都昌县,已在广东工作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计划在九江市区购房,并已支付了49%的首付,符合新政中“夫妻双方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在外省工作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外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人员在认真核对了该职工申请审核书、购房合同、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证件、票据等要件后,受理了该职工的贷款申请。这是我中心自新政推出后,成功受理的首笔省外异地贷款业务。

开通省外异地贷款业务,方便了在外务工的九江籍公积金缴存职工回乡购房,促进了我市住房消费。接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优化省内、外异地贷款业务办理流程,为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罗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