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对施工劳务企业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1年06月28日 16:01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现将审查结果按有关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628日至202175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许可服务股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是在德安县房地产信息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330400 联系电话:0792-4666830

附件: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劳务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8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劳务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申请类别

申请资质

审查意见

1

江西茂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同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