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1年06月28日 15:57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江西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628日至202175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许可服务股,逾期不予受理。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许可服务股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是在德安县房地产信息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关,请各行政许可申请单位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2-4666830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8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申请类别

申请资质

审查意见

1

德安众邦置业有限公司

 

 

同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