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房字〔2017〕29号
关于稳定“国庆·中秋”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保持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近期相关工作重申并通知如下:
1、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加费用、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欺诈手段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严禁以低于成本价大量抛售扰乱市场的行为;
3、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变相收取购房者
订金、认筹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4、严禁捂盘惜售、垄断囤积房源、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
5、严禁预售资金未全部进入专用监管账户,挪用预售资金的行为。
节日期间我们将不定期开展巡察,对有禁不止、明知故犯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